事项名称
进入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咨询电话:0719-3317898
办理时限:3天
办理条件
1、申请活动内容必须符合我国自然保护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2、申请人必须清楚并遵守我国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法律、法规和规定。3、申请项目必须有合理且充分项目来源。4、申请人必须承诺依据申请事项开展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在自然保护区内从事采集标本等活动。5、申请人必须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活动计划并获得批准。6、申请人必须承诺自觉接受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监管。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进入自然保护区申请表 | 填写规范,内容详实,理由充分,中文填写。 |
| 申请人(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 合法身份证明,复印清楚。 |
| 项目来源证明材料 | 项目来源清晰,项目批复文件中要有与申请事项相关的具体项目描述及说明。 |
| 开展活动方案 | 内容详实具体,签字确认有效。 |
| 与自然保护区共管协议 | 协议格式与内容符合相关规定,责权清晰,盖章签字有效。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09号林业专业服务窗口)
办理窗口
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09号林业专业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