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
咨询电话:0719-3333035
办理时限:5天
办理条件
申请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1.由具有合法身份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提出;2.所涉及的功法,必须是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批准的健身气功功法;3.有与所开展活动相适应的场所;4.有必要的资金和符合标准的设施、器材;5.有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管理人员;6.有活动所在场所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7.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卫生条件;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申请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应具备以下条件:1、小型、分散、就地、就近、自愿;2、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便于管理;3、不妨碍社会治安、交通和生产、生活秩序;4、习练的功法为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批准的健身气功功法;5、负责人具有合法身份;6、有社会体育指导员;7、活动场所、活动时间相对固定。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申请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举办者身份证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活动场地管理者同意使用的凭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告知承诺书(新证办理)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审批告知承诺书(变更办理)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3号文化和旅游局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3号文化和旅游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