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
咨询电话:0719-3333392
办理时限:5天
办理条件
1、(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应当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外的法人企业,应当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运输、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四)在本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按照相关要求配备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投诉处理等管理人员,具有在本市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信息服务和管理能力;(五)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运输、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3、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规定。4、在本市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按照相关要求配备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投诉处理等管理人员,具有在本市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信息服务和管理能力;5、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网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 本表需用钢笔填写或者计算机打印,请用正楷,要求字迹工整。 |
| 营业执照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服务所在地办公场所、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资信证明及经办人委托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专业服务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02交通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