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许可(不含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地方控股的合资演出团体)
咨询电话:0719-3333035
办理时限:5天
办理条件
港、澳服务提供者在上海设立内地控股合资演出团体,申请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新办、补证和依申请注销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设立文艺表演团体申请登记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与演出业务相适应的器材设备书面声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经营地址的房产证明及租赁合同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名称预先核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准通知书或者工商营业执照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3号文化和旅游局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3号文化和旅游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