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变更登记

事项名称

事业单位变更登记

咨询电话:0719-3333661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的,应当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变更登记的情况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2、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
3、开办资金比原登记的开办资金数额增加或者减少超过20%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
4、《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刊载的举办单位因机构改革和名称发生变化的按照审批文件规定,参照变更登记程序办理。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说明
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按说明填写。
名称(变更依据) 审批机关名称变更批文。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或举办单位的印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依据) 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的依据文件和相关证明文件。变更内容涉及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提交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或举办单位的印章。
住所(变更依据) 1、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 2、租赁房屋的,提交有效期内租期一年以上的租赁合同及该房屋产权证明; 3、无偿使用他人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人的授权无偿使用证明及该房屋产权证明; 4、无偿使用他人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房屋承租人的授权使用证明,出示租赁合同并提交其复印件; 5、国家划拨房屋的,提交上级部门的授权使用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或举办单位的印章。
法定代表人(变更依据) 拟任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一般为该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正职);特殊情况下,如尚未任命正职等,也可以从副职中产生,但需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确定该副职作为法定代表人的意见函。 4、拟任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或举办单位的印章。
经费来源(变更依据) 举办单位出具的经费来源变更证明和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或举办单位的印章。
开办资金(变更依据) 事业单位自行出具的开办资金确认证明及变更登记申请日之前90日内加盖本单位财务章的资产负债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或举办单位的印章。
举办单位(变更依据) 因政府机构改革或其他机构调整造成举办单位名称变化或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变化的,提交机构编制部门或相关部门的批复文件;事业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前置行政审批变更举办单位的,提交相关行政审批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本单位或举办单位的印章。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服务115号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大厅101号综合代办窗口)

办事指南

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设立登记

2026-3-26 20:31:06

办事指南

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注销登记

2026-3-26 20: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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