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变更组织形式)(初审)
咨询电话:0719-3334079
办理时限:10天
办理条件
符合拟变更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条件。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行政许可申请书、律师事务所变更组织形式申请表、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变更组织形式申请书(附资产评估审计报告)和变更后设立人的情况说明(1.设立人执业情况含具体执业时间、行政处罚、行业处分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保证未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2.设立人人事档案存放的具体单位,承诺无其它职业,并专职律师执业;3.推选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4.所有设立人本人签名。)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设立人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律师事务所章程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合伙协议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设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设立人的资格证复印件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住所证明(租赁或购卖合同)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资产证明(原件)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18号窗口。
办理窗口
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18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