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名称预核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初审)

咨询电话:0719-3334079

办理时限:10天

办理条件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 2、有符合《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分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律师;; 3、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 4、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成立三年以上并具有二十名以上执业律师的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 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个人律师事务所、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的,除应当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分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具体条件。 律师事务所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审查后报原审核机关批准。具体办法按律师事务所设立许可程序办理。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说明
律所名称预审核申请表 按窗口要求提交
申请人执业证复印件 按窗口要求提交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18号窗口。

办理窗口

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18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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